【
馆藏书目
】
《
教纲
》壹、教纲〈
第二章 组织
〉
第七条 教主
本教已在地球复兴,遵奉道统,教主当为立教始祖 天帝。人间不设立教主,首由 天帝遴选传人,授命为「首席使者」,驻在地球布化,为本教作先锋,奠定人间教基,应于首任「首席使者」证道后,遵照遗命,由人间最高组织之最高教职召集最高会议,推选三人报请 天帝核定,经天人亲和传达意旨,公布继任,嗣绪垂禅,流衍万古,其推选提名办法另订之。
下一篇
/
本书目录
财团法人天帝教极院制作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