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馆藏书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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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教纲
》壹、教纲〈
第二章 组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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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教坛
本教教坛,为 天帝传布真道、宣达意旨、诸大神媒云集、天人沟通、教徒修持之圣地,奉命谨设「天帝教直辖宝殿」于人间复兴基地台北为教坛;并设道统殿,奉祀列代教主,殿之昭穆分设配祀堂、功德堂,崇祀有功受爵教徒及中外古今贤哲德泽垂于后世者。并于教化所至各洲、各国、各省市,设立教坛及道统殿,其教坛殿名随时请示命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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