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
馆藏书目
】
《
教纲
》壹、教纲〈
第十章 附则
〉
第廿八条 御定遵行
本教纲经天人会商修正后,报奉 天帝御定于中华民国七十年五月十九日公布遵行,永垂万禩。后世为适应人间社会环境,对附件认为有修正之必要,得随时修正,其程序亦同。
上一篇
/
本书目录
财团法人天帝教极院制作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