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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馆藏书目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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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国十六年(丁卯、西元一九二七年) 民国十六年(丁卯、西元一九二七年)三月,国民革命军攻克上海,中央成立上海特别市政府,特任黄郛为市长,下设八局,每局简派局长一人,秘书一人。以潘公展先生为农工商局局长,玉公为秘书。由于共产党之煽动,沪上工潮迭起,上海市政府首先解散共产党徒李立三把持之上海总工会,改组为上海工会统一委员会。八月,设立上海特别市劳资调节委员会,指派玉公兼主席委员,仲裁全市劳资纠纷,与潜伏共党展开斗争,因玉公赋性耿介,处事公正,深获劳资双方折服,遂使共党挑拨离间之技俩无所施为,共党恨玉公入骨,列公名于暗杀名单之首,必除之而后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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