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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馆藏书目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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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清虚宫弘法院教师讲义第二集》内文 【第七0讲】维护道场形象 须明了道场功能 清虚宫弘法院教师: 民国七十四年乙丑二月廿七日 到现在,我还会发觉同奋对道场的观念有所偏差: 以左列数点供同奋参考: 一、有一种人失去人道奋斗的勇气,把道场当成避难所。 二、有一种人因精神上无法突破,把道场当做「精神疗养院」。 三、有一种人因无法面对困境并想办法去解决,反而退缩到道场里面,视道场为「安乐窝」。 四、有一种人来到道场坐享其成,食宿不愁,懒于劳动,对于道务、教务则相应不理,似乎吃定道场。 五、有一种人来到道场,享受专职人员的服务,却不思报答之心,把道场里的专职同奋,当作下男下女,似乎以为自己是大老板。 试问各位同奋,你们有没有以上这种现象。道场是推广宗教精神的弘教、救劫中心,不是疗养院、安乐窝、避难所。专职的同奋就是道场里的重心,不但本身要自尊、自重,为了维护道场的形象,还必须明了道场的功能,把道场的使命发挥无遗。 要住进道场,若没有自立自强、刚柔并济的道行,是不行的。最近有些同奋,毫无来由未经过主院教长的同意而擅自迁入居住,这是不对的行为。 要知道受人供奉,除了德性,还要能吃苦,这跟一般的疗养或收容机构不同,请各位同奋三思。最后向各道场专职同奋致敬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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