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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馆藏书目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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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清虚宫弘法院教师讲义第四集》内文 三十一、道与理 清虚宫弘法院教师: 民国七十七年戊辰十月二十日侍笔:光赞 谈谈「道理」。 「道」是自成一体的,「理」则可以被分为千千万万条,但经纬分明,有条不紊,故讲「理」须合乎其「道」,才配称之为「道理」,道理者,修心养性之本也。 以自然原则而论「道」,则是无声无臭,不可须臾离也。「天命之为性,率性之谓到。」是说明人类的本性,是大公无私,不偏不倚,牺牲布施的,而能依照善良的本性去做事,叫做好品德,也叫做「正道」。修道过程,必须经过先知先觉者的指导与教化,故孔子又说「修道之谓教」。 人是感情的动物,红尘修行,不免喜、怒、哀、乐,情绪的发泄是修道中的考验,而只要时时能合乎中节,便可以算是大道中人了。孔子说:「喜怒哀乐之未发,谓之中。发而皆中节,谓之和。中也者,天下之大本,和也者,天下之达道也。」 所以说一个人,处处站在中间观察两边,感情之事,合乎中庸,还会有什么看不清楚的。世上善、恶、是非只有相对,没有绝对。做人处事应客观、理智,不受情绪左右,判断正确,才是中和之人,始可达天下之大道。 曰:道统一贯中庸行,人心多变正反偏, 言不由衷条理辩,有理无理道合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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