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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馆藏书目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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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清虚宫弘法院教师讲义第四集》内文 四十一、敬鬼神而远之,永不相忘 清虚宫弘法院教师: 民国七十七年戊辰十月廿三日侍笔:光赞 问:「中庸篇」上所说的鬼神与一般信仰的鬼神有否差别? 答:孔子所言「鬼神」,并非指的是活形活现之「偶像」,乃是赞天下化育之无形无相的英灵,包括:司职高灵以及过去祖先。圣人敬神祭神,是景仰其精神;凡人拜神求佛,但求感应,故易流于迷信,不能自拔。 子曰:「鬼神之为德,其盛矣乎。视之而弗见,听之而弗闻,体物而不可遗。使天下之人,斋明盛服,以承祭祀,洋洋乎,如在其上,如在其左」。诗曰:「神之格思,不可度思,矧可射思,夫微之显,诚不可如此乎」。这就是说:鬼神代行天地之造化,可以算是德行圆满了,看不见,也不可得而闻之,但却是道中源头,物依其流不可遗缺的,天下的人呀!应该斋戒沐浴,穿礼服行祭祀的大节! 当于祭拜的时候,到处充满了灵气,流动在各人的心胸,就像在上面,又忽而在左右,所以诗经也说,神灵的降临,是不能预知的,不可猜测的呀!怎么可以怠慢不敬呢?鬼神虽无形无相,却又是布满虚空,滋润我们的心灵,如此的真实!如此的无私!岂不慎独乎!由以上的解释,可知孔子之「鬼神」,与「天地」无二,「天人合一」即是「人神合一」,敬天法祖,亦是「敬神法鬼」了,是故「神」者代表的是「天」,「鬼」者表示「祖德」。祭祀之目的,在长其恩爱,永不相忘,与一般的「鬼神」观是不同的。 曰:洋洋鬼神祭,世俗鬼神依。 应知就其源,不违圣哲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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