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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馆藏书目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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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天帝教教讯第三期》【教讯第三期】 师尊宣布:甲子元旦起展开全年虔诵皇诰九千万遍运动 【本刊讯】元月十四日下午,首席师尊于始院三中心以上年终总检讨会中表示,为了祈求人类减轻甲子年之浩劫,以待国运、世运之转机,进而激励同奋的向心力与奋斗心,及给予争功争德的机会,俾以切实行动肩负起时代使命,故郑重宣布,从甲子年元旦起(即农历七十三年元月一日),发动全年虔诵皇诰九千万遍运动。其办法如下: (一)时间:自农历七十三年正月初一(国历七十三年二月二日)起,至十二月卅日(国历七十四年二月十九日)止。, (二)以各殿为单位:1.直辖宝殿(始院):三千万遍。2.玉成殿(中华民国主院):四千万遍。3.玉莲殿(花莲):五百万遍。4.玉清殿(高雄):五百万遍。5.玉灵殿(天极行宫):一千万遍。6.玉和殿(日本主院):不分配数额,惟各同奋应努力持诵。(注:因玉成殿较小,同奋人数过多,主院同奋可往玉灵殿诵念,因此两殿可以合并计算,共五千万遍。) (三)全年分期之规定:为便于考核,全年分三期核算,各院处应按实际分配之总数,各自斟酌预估分配,并先报始院备核。各期实际虔诵遍数亦应于每期过后,十日内报核,其实际遍数应不低于预估遍数。1.第一期:自正月初一日起至四月卅日止(即73年2月2日起至5月30日止)。2.第二期:自五月初一日起至八月卅日止(即73年5月31日起至9月24日止),3.第三期:自九月初一日起至十二月卅日止(即73年9月25日起至74年2月19日止)。 (四)虔诵有关规定:同奋持诵皇诰,均应心口如一,意念专注,诵念时,无形功德府宇宙监经大天尊,均派监经使者监听,凡持诵不合上项规定者均不计算,并按期公告,不足差额,应由各殿随时补足之。 (五)宝诰代替规定:同奋持诵应元宝诰,每一遍宝诰仍可折抵皇诰二、○○○遍,但以在各教院殿内持诵者为限。而在各堂以及家庭亲和室虽可持诵宝诰,祇能计在个人全年总成绩内不得抵算各殿分配数。 (六)其他院殿持诵数:同奋在本身所属院处殿内,持诵皇诰自应列入本殿分配数内,亦得计入个人数额纪录内。但在其他院处殿内持诵数额,仅其个人纪录可移转,而院处殿内总数不得移转至自身所属院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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