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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馆藏书目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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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天帝教教讯第四期》【教讯第四期】 如何改变进而创造个人的命运 吴光直 「命运」是指一物由甲至乙所经历程,其吉凶祸福之倾向与结果。上述之一物,可指动物、植物、矿物、一切物。由甲至乙可指时间上,亦可指空间上,所经之历程,可长可短,所谓倾向是指可能性,或然率,至于结果,则是已经呈现在眼前,无法再变动者。 认识运数与命数 试举例说明之。一辆汽车之命运,此时一物即是指这部汽车,由甲至乙,是指此部汽车自装配完成被购买者购回使用后至其报销之时止。所经之历程,则是指其使用期间之过程。吉凶福祸之倾向,是指此车使用者开车时之状况,是细心?或是粗心?是妥加保养?或是任其损耗?吉凶福祸之结果,是指此车是自然何时报废?或是因车祸横加损折?或是因失机油、失水、疲于奔驰而被淘汰换掉? 由上所述,让我扪来分析人的命运,在主观(主词)上一物即是指人,而人分为二,一为有形之自身、二为无形之自心。在客观上,由甲至乙,此处即是指秩序时间(由生至死、存在、宙)。所经历程,此处即是指虚无空间(行、住坐卧、环境、字)等四大因素,而此身、心、时、空四因素,就构成了宇宙间亿万生灵千奇百怪,个个不同之命运。 命运之不同,也就是其吉凶福祸之不同,当然其成败得失,生老病死,悲观离合也就不一,所以通常去算命,也就是去推测何时能进财、结婚、生子、升职、上榜、找回失物、避灾、去祸等等,吾等若既已能推知未来命运之吉凶福祸倾向后,智者当趋吉避凶,此方为相命之真谛。又我们已知运是倾向,命是结果,依据因果法则,所以欲改变避凶,当以改变运数来得确切些。因为既能改变命运之因(运数)那么命运之果─命数自然就跟著改变了。反之若但求改变命之定数,将有不知从何下手之叹而流于宿命论矣。 有「动」就有改变 「个人」是指一人有其独立之个体,且能行独立自主之行为能力者。由是可知每个人均有一个属于他自己的肉体(自身)和自心。虽然我们将个人分为二,然而根据本教教义,一元二用理论学说,不管是自身也罢,自心也罢,其源同一(一元),出处相同,即天生人是也。再者根据无灵学说,人之灵魂(自心、和子)乃由于原始无胞,霹雳一声爆发而来。所以人最先所戴之天(先天)即是胞母,也就是宇宙卵,又根据阴阳五行学说,人之形体︹自身、电子)乃是由日月星辰(三光)和地球孕育生化而来,所以人最后(现在)所戴之天(后天)即是现象天,综上所述,毋论是先天、后天、自心、自身,俱是先后由天(宇宙卵)衍生而来,此即是一本散于万殊之理。 自心(性)暨自身既然均是先后由天(自然)演化而来,所以人属于自然,大同于自然,人可回归自然,故民胞物与,天人合一,诚可奋力蹴而几也。此为个人之极限,也就是至善之境。 宇宙间有且仅有二种状态存在,一为静,二为动,事实上除了胞母令人难以理解外,世上并没有绝对的静止状态,所以本教教义有言,物质与自然常动,动者自动,静者亦动,主张万有动力。 有了动就有改变,改变是因动而产生的结果。而动可分三类,一为偶然之动,二为因果之动,三为机械之动,所以人无时无刻不在动,也无时无刻不在改变。而改变有二种现象,一为物理改变、一为化学改变,一切自然界之变化均不离此。 如何「变」操于己 至于变化的层次,假设以现阶段的人作基准,往上变化依序是为软化→生化→轻化→明亮化→羽化。往下变化则依序为硬化→者化→重化→暗淡化→物化。人心欲羽化而登仙,而人身欲物化而还原,人生既是处于如此身心互相衡突,矛盾的状况下,人生是苦岂是诳语哉?唯今之计,唯有应用三种之动,掌握变化之机,进而调和身心,平衡身心,最后臻于身心合一之境,此乃为改变之极至。(二之一,待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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