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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馆藏书目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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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天帝教教讯第十七期》【小启】 天帝教各级教院 宝殿进殿须知 一、凡进入宝殿同奋,应先脱鞋同时在签到簿上签名,(除经赐道名者应签道名外馀悉迁本名)并应洁净身心,端正仪容,洗手漱口,更著道袍。 二、凡属以下情形,不可进入殿内:1.精神病患者,2.酗酒者,3.赤足者,4.天癸期间之坤道。 三、进入宝殿同奋,进殿时,应在门口先行面向圣幕行一鞠躬礼,然后寸臂,(以右手三中指置左臂距手腕一寸处)再徐徐循序前进。 四、进入宝殿同奋,除集体仪式由主仪人拈香并领导行礼外,凡个别祈祷者,皆得分向正殿、道统殿、道统三代殿各行拈香一柱。个人进殿,不论拈香与否,应一律行朝圣礼(朝圣礼包括四跪八叩礼,诵念廿字真言三遍及诵帝教宝殿颂一遍)惟短暂离开又进入者,得免行礼。 五、进殿同奋遇「集体仪式」,应由司仪赞唱仪式,全体依仪行礼,行礼时应鸣钟击鼓,司仪人赞礼,应注意主仪人行动,配合快慢口令,同奋并依司仪人赞礼口令行礼,以示整齐,祈祷或诵诰,不论个人是否需要,应一律手持祈祷手册、宝诰,藉资划一。 六、同奋进殿行朝圣礼及祈祷、诵诰等均应将拜垫正置,面对正前方肃立行礼。 七、同奋进殿祈祷诵诰,应将祈祷手册、宝诰、至于拜垫右角外前方,诵诰时同奋音调速度应尽量随同大众一致,不得突出,如不能配合,则宜抑低声调,以免影响秩序,在集体仪式中有关廿字真言 上帝圣诰、及心印妙经应一律唱诵,个人则不限。 八、宝殿祈祷、诵经、静坐同奋,不得携带私人物品入殿,一不得在殿内及殿外走廊昏沉入睡。 九、宝殿内呈献阴阳水或祈祷廿字真言甘露圣水举杯默祷时,应将杯口举与眼齐。 十、每日上午十一时一刻,为各宝殿集体祈祷亲和时间,由院教或指定同奋主仪。各院办公室除值勤同奋外,悉应参加,当时在宝殿内诵经或静坐同奋,于集体祈祷亲和时,应即自行停止诵经或静坐,并参加集体仪式。 十一、进殿同奋,除司仪外,应保持肃静,不得喧哗。如在殿外走廊及更衣室内,讲话亦应低声,并切勿做为精神治疗场所。 十二、进殿同奋在殿内悉应面对圣幕,不可背向圣幕。离去时应退至门口行一鞠躬,礼毕,徐徐退出。 十三、凡教院举行亲和集会,宝殿执勤及祈祷静坐同奋应立即离殿前往参加,不得以任何理由逗留。 十四、同奋如于祈诵或静坐中途离殿,除为时短暂者外,如离开时间稍久,应将拜垫归位,不得占用地方,以维整洁。 十五、同奋如在宝殿上「表」,应先行奉院教核准,始可呈上,进呈前应以复写或影印本副本存案备查。 十六、进呈表文必须在焚化炉内焚化,并切实注意火焰,以策安全。 十七、宝殿上香进表时,所燃火柴之馀烬,应妥置�灰碟内,如火柴点燃时有爆裂情事,务须将掉落之火柴头拾起,放置碟内。 十八、通常诵经、静坐饮用之廿字甘露水杯,不得置放正殿神桌之上。 十九、院教之拜垫及坐垫,其他任何人不得使用。 二十、进入宝殿同奋使用任何经典、道具、坐垫等物,用毕后悉应物归原处,并放置整齐。 二十一、凡进殿祈祷或祈诵经文,每晚最后一位离殿者,应切记照规定熄灯、关闭玻璃拉门、幕帷及殿门等。 二十二、每日清晨最早进殿者,应开启幕帷,并拈满香(三柱香)行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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