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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馆藏书目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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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天帝教教讯第25期》【教讯第25期】 本教复兴五周年 奖励同奋广度原人 人人宏教培功立德 化延浩劫救生灵 一、本教为庆祝成立五周年,特发动同奋广渡原人皈依帝教,以拯救天下苍生,化延核战毁灭浩劫,巩固台湾复兴基地,进而早日实现三民主义统一中国。为资鼓励,特定定本办法。 二、本办法旨在鼓励全教同奋积极奋斗,藉各种宏教方式,引渡原人皈依帝教,培功立德。 三、本教同奋引渡原人,依登记纪录分二个阶段计算: (一)自开始办理皈宗日期至七十四年九月三十日止。 (二)自七十四年十月一日起至七十五年一月十五日止。 四、本教同奋引渡原人,并非为求个人福报,但天道至公,本教将依登记之记录成果,分别于本教复兴节及巡天节造表呈现金阙,接受无形考核。 五、本教对同奋引渡原人,特订定奖励办法如左: (一)凡同奋于开始办理皈宗日起至本年九月三十日止,引渡原人皈宗十人以上者,除由各级教院公告嘉奖外,并请首席使者赐予墨宝,以示鼓励。 (二)凡同奋于上述时间引渡原人二十人以上皈宗者,由首席使者赐予通行十方三界道号,本人如以获得,可移转其生(殁)父母及生(殁)配偶,或生(殁)子女。 (三)凡同奋于上述时间引渡原人二十人以上皈宗者,由首席使者专案报请清虚上宫,使其父母及配偶子女全家消灾降幅。 (四)凡同奋于上述时间引渡原人五十人以上皈宗者,由首席使者专案报请地曹主宰,准其祖宗三代超升清虚上宫修练。 (五)凡同奋于上述时间引渡原人壹百人以上皈宗者,由首席使者专案报请金阙封天爵,并公开表扬,以昭激励。 六、本教同奋于本(七十四)年十月一日起至七十五年元月十五日止,扩大引渡原人期间引进原人之纪录,其奖励办法,悉比照第五条规定各项办理。 七、本办法经业务会报通过,并报请首席使者核可公布实施,修正时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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