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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馆藏书目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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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天帝教教讯第27期》【教讯第27期】 捐赠房产供财团法人登记用 光寿敏化夫妇获表扬 首席使者誉为发大愿 为大我奋斗具体表现 (本刊讯)本教自七十一午二月十五日奉内政部特准自由传播后,为建立财务公开制度,随即向内政部申请设立「财团法人天帝教」,以完备建教、传教之一贯程序,时逾三载有馀,迭经周折,近始奉覆函依照民法及内政业务「财团法人监督准则」申办,须在台北市区加提财产。 台北始院静坐班第六期同奋沈光寿(大泰),与静坐班第八期同奋周敏化(东芳)夫妇,慨然捐赠台北市内湖区房地产一栋,作为登记财团法人不动产之用。此种舍我其谁的牺牲奉献精神,获得首席使者在一次「始院亲和小组年终检讨会」上的公开表扬,也得到全体同奋的一致热烈赞许。 首席使者强调,这才是发大愿、立大志的具体表现,也是真正了解天人亲和呼号「教主!我愿奋斗!」的内涵。随即解释了其整句的意义: 天─教主。人─同奋。 亲和感应─凡哀求者,所放射出来的电为阴电(亲力)。凡上天慈悲同情哀求者,所放射出的电为阳电。于是阴阳二电有感斯应,而达到一适切配合的热准。 我─是指「大我」而非「小我」。小我是求个人福报,而大我则不求个人福报,不为个人设想。 愿─须发大愿、立大志,以达成本教两大使命:1、化延核战毁灭劫。2、确保台湾复兴基地。没有大我的国家民族,就没有小我的个人,所以我们要做「大我」。 奋─起而行,积极奋发,做四门功课,培养正气,并定时静参修持。 斗─运用精神力量,克服内在的心魔、邪魔,及外太空的一切恶魔,向天、向大自然争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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