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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馆藏书目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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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天帝教教讯第51期》【焦点活动】 教讯内容将再扩充 加强各项活动报导 选刊五教教义论著 申请设立出版公司 宣导助印教讯功德 「天帝教教讯」于七十二年七月十六日奉首席使者指示创刊,至今四年七个月,已发行五十四期。 首席使者有鉴于本教讯是为传播 天帝真道、宇宙大道,及报海人间救劫,与同奋之宏教活动而办。是目前本教最主要的宣传刊物,故特指示在二月十九日(年初三)召开年度总检讨会议。并于会前手谕:天帝教教讯杂志社采社长制,编辑委员会为指导单位。对组织之隶属与人事之安排有了明确规定。 兹将此次会议重要决议及首席使者提示摘录如下: 1、修订「天帝教教讯发刊暂行办法」。交维刚社长起草呈核。 2、前项暂行办法第四条之教讯内容,原为十六项,增列(1)中华民国哲学研究社活动。(2)天帝教中华民国红心字会活动。(3)督教活动。(4)坤院活动。(5)师尊、师母行事历。 3、暂行办法第五条,修订为:天帝教教讯杂志社隶属首席使者办公室,今后与各地教院方面,直接行文,举凡各级教院之公文、会议纪录、亲和集会纪录均用副本抄送教讯杂志社(地址─始院)。 4、酌量选择刊登五教教义及有关论著。因为五教圣人都是先后奉 上帝之命,在不同环境,不同地域,不同时代,依不同需要创不同的宗教行道救世。 现在是三期末劫,天帝教重来人间,结合各大宗教力量,抢救善良种子,所以天帝教只能阐扬各教优点,不允许批评其他宗教。 凡是天帝教同奋仍然可以信仰原来宗教,没有门户之见。 5、在特派员与各地教院方面,尽量由特派员参与(或担任)教务中心典司宣之教职工作。 6、每期由始院教务中心、管理中心统一办理发行工作。 7、印刷等费用仍旧由始院、中华民国主院负担,其馀教院发动助印邮费由各地教院分担负责。 8、统合天帝教、宗教哲学研究社、红心字会之出版工作,成立一专责出版事业单位执行业务。 即依法申请设立出版社或出版公司,其名称暂订为(1)天人出版社(2)帝教出版社(3)天人文化事业出版社(4)天人出版有限公司(5)天人文化事业有限公司。任择其一。 由教讯杂志社负责主其事,始院出名、出钱办理。 9、在首席使者办公室设立资料中心。 10、拟订宣导「助印教讯」之功德。 11、教讯文章尽量要求雅俗共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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